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各职能部门:
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与网址
1、新项目申报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8月15日;
2、备案项目申报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12月31日;
3、申报网址:需同时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cmegsb.cma.org.cn)以及中华口腔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平台(http://kqcme.yiaiwang.com.cn)上填写项目申报信息。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2、中华口腔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各职能部门可向中华口腔医学会申报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项目申办单位不得为中华口腔医学会之外的其他机构。
3、项目负责人至少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实验(技术示范)教师须达到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参与授课。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须为在职工作人员,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每位项目负责人申报的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含备案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每个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得超过6期(次)。
4、已获批的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非备案项目)有效期为2年,当年项目举办并网上汇报执行情况后,须于12月31日前完成2021年备案项目申报。
5、201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非备案项目)未举办或举办的期数与获批期数相差过大,取消该项目负责人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资格。
6、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举办的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新申报项目,申办单位可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中填报备案表,申请作为2021年备案项目。
三、申报程序
1、新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在线填报并形式审核通过后两周内报送签字、盖章的纸质项目申报表及项目申报备案表(附件)。(注: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报送的纸质申报表里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栏需由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且申报材料内容应与该项目网上申报的内容一致。
2、备案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中填报备案表。备案项目时,除下一年度的举办起止日期、举办地点、拟招生人数及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申办单位联系人和电话可变更外,其余项目信息均不得变更。项目题目中如涉及期(界、次等)数或年份数需调整的,请在备案表备注中注明改后的期(界、次等)数或年份数。在线备案项目审核通过后两周内报送盖章的纸质项目备案表。
四、项目公布
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公布时间:新批准项目和经核准的部分备案项目作为2021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20年12月底前予以公布;经核准的部分备案项目作为2021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21年3月底前予以公布;具体以实际公布日期为准。
联系人:张媛
电话:010-62116665-22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C座4 层
附件:中华口腔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分会)、学会职能部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
中华口腔医学会继续教育部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